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困类资助项目实施的基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认定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按时高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低保家庭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为基础,按照《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中高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资环院字〔2024〕59号)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家访评议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
二、认定对象
因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家中亲人病故等)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上学期未申请或认定未通过的学生,以及已认定但需要调整等级的学生。(注:不需要调整等级的不需要重复申请,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家中亲人病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项目 |
2025年3月10日—3月15日 |
各班召开班级会议 |
2025年3月17日 |
各班将评审结果提交学院 |
2025年3月21日 |
各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学生动态调整评审会议 |
2025年4月1日 |
各学院将动态调整结果交学生处 |
四、注意事项
(一)省资助系统动态调整功能将4月30日关闭,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
(二)各班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包括新申请困难认定和已入困难库申请调整困难等级),学生需要如实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集起来统一交到学生处存档。
(三)具体认定等级和认定程序按照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中高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资环院字〔2024〕59 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新增认定学生基础材料需全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集起来交到学生处存档,二级学院需自行备份留存。各辅导员需要填写《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表》(附件3),各二级学院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评审会议记录》(附件4),以上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在2025年4月1日之前汇总给学生处。
(四)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默认模式 为校级用户导入认定结果,各辅导员需要填写本专科贫困生 导入模板,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提交给学生处。填写省系统导入模板时一定注意红色项是必填项;年度为2024年;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月总收入*12\家庭人口数;家庭困难信息至少选择一项为“是”,否则系统无法导入。(注:不要调整导入模板格式)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表
4.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评审会议记录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3月10日